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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全港型引航员适任证书颁发

发布日期:2024-07-04 14:07:48 来源:转载

6月28日,浙江海事局向宁波舟山港7名引航员颁发全国首批全港型引航员适任证书,宁波舟山港结束18年“一船两引”的历史,实现全港域“一港同引”,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因行政区划、机构设置等原因,宁波舟山港长期存在由不同引航员分段分别引航的“一船两引”问题,既影响船舶航行安全、制约航运企业和港口整体运行效能,也不利于彰显大港一体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国际形象。为彻底破除桎梏,浙江海事局在调研掌握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全面统筹港口、航运公司、引航站等各方发展和安全需求的基础上,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申请并获批开展宁波舟山港全港型引航员培训考试发证试点。

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浙江海事局创新打破资质壁垒和证书限制,明确了全港型引航员培训、见习、考试、发证工作流程及一系列规范标准,同步高效完成实操设施及考试场地的配备认证。经过严格理论培训考核和3个月见习经历,首批持有引领范围为“宁波舟山港区”全新适任证书的全港型引航员正式上岗。